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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8月,呼和浩特市的石先生在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南侧,由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巨华集团)开发的世纪城·和谐园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190多平方米的房子,并且开始筹备装修。进入当年供暖期后,该小区因为入住率较低没有供暖。但是为了测试供暖管道,石先生打开供热阀门试了试水。结果发现,地暖管道存在严重的跑水现象,甚至淹到了楼下。石先生赶紧将情况反映到物业公司,要求对方予以修复。物业维修人员把一间卧室的地面挖开后,发现一根地暖管道的接缝处跑水,于是进行了维修。可没想到,修复之后地暖仍然存在跑水情况。物业再次挖开其他位置的地面检查后发现,客厅和餐厅的地暖管道都有问题,于是再次进行了修复。此次修复之后,已经是2014~2015年的供暖期结束之时。物业方提出可以为石先生免费提供装修所用的水泥和沙子。因为不知道供暖管道是否彻底修好,担心再次跑水破坏装修,无奈之下,石先生只好等到下一个供暖期进行检验。到了2015~2016年供暖期,石先生发现,虽然大量跑水情况已经修复,但是室内以及公共走廊的部分墙壁仍存在渗水现象。此次,石先生要求物业彻底查找原因并且全面维修,但是物业至今也没有发现具体原因。
7月26日上午,记者来到石先生所购的新房看到,部分墙壁确实还留有渗过水的痕迹。屋里只是铺了地面,墙体部分还未装修。石先生告诉记者,2014年8月份交付房屋全款领钥匙的时候,他已经一次性交付了2014年8月~2015年8月的物业费、供暖费,以及两个车位的租金等,共计11864元,这些费用都是为了入住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物业服务而缴纳的。但是因为跑水问题导致他和家人一直没有入住,所以这些费用等于白交了。不仅如此,在他们无法入住的情况下,物业方还要求他继续缴纳2015~2016年的物业费等各项费用,石先生认为此举很不合理。
在和物业方的交涉过程中,石先生提出3点要求:第一,因为在第一次车位租赁费交付到期后,物业方在未通知石先生的情况下,将其中一个车位租给了其他业主,物业方应当将该车位的租赁权归还石先生;第二,因为供暖管道问题导致房屋至今无法入住,装修完毕以及入住恐怕要等到2018年才能实现,因此,物业费等各项费用应当从2018年开始缴纳;第三,买了房子至今住不成,开发商和物业方应当赔偿其损失6万元。
就此纠纷,石先生还于6月初将情况反映到了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。消协受理后认为,供暖管道跑水,属于开发商在未达到房屋居住条件的情况下就向业主交房,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开发商及物业进行赔偿,石先生的要求合理,并且于6月7日,向巨华集团送达了《案件调查通知书》。
7月26日上午,呼和浩特市消协投诉监督部的樊树林主任告诉记者,《通知书》送达后,巨华集团也派人来过消协接受协商处理,消协也几次催促对方尽快予以解决,但是对方一直说“等一等,等一等”,此事至今没有下文。樊树林建议,如果此事仍旧拖而不决,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进行维权。
就此,呼和浩特市富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世纪城·和谐园项目处经理樊玉宝向记者表示,房屋墙壁渗水问题,他们只能下一步继续查找原因,如果找到原因后进行修复需要破坏装修,物业方会进行赔偿。至于石先生提出的3点要求,物业方已经于6月中旬向巨华集团进行了汇报,但是上级至今未予答复。(记者 杨 佳)
7月31日,石先生告诉记者,物业方面还没有任何回复。